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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吉安县教育评估监测研究中心(原吉安县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中小学课桌凳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赣鑫磊政采字[2021]15号A包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1-05-29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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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吉安县教育评估监测研究中心(原吉安县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中小学课桌凳采购项目(招标编号:赣鑫磊政采字[2021]15号A包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小学课桌凳(钢木课桌凳)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6月1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鑫磊政采字[2021]15号A包第二次

项目名称:中小学课桌凳(钢木课桌凳)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8126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2021F000447221吉安县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中小学课桌凳采购项目A包188126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8月15日之前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9、2020年度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开标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财务报表); 4)具有良好的缴纳社保和纳税记录(提供缴纳社保和纳税记录为开标前近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缴纳记录。注:纳税记录应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缴纳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记录”为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30日 00:00 至 2021年06月07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1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江西省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县二七路为民服务中心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缴纳金额、缴纳期限、收款账户等信息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3、开标前供应商持(1)本人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进行现场验证,验证合格的投标方方可参与本次竞标。 4、重要事项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投标人代表积极配合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进场人员疫情防控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入场省外的投标人代表须出具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方可入场,为控制开标厅人数,每家投标人仅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并请各投标人代表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厅。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经测量体温不正常人员不得入内,并报县疾控中心处理。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二是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超过37.3℃。 (3)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安县教育评估监测研究中心(原吉安县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地址:吉安市吉安县白云路17号

联系方式:13576817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73号汇金广场五楼

联系方式:0796-8289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0796-8289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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