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疫情防控汽车租赁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 ||
行政区域 | 烟台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31日 10:3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6月21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疫情防控汽车租赁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疫情防控汽车租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系统(http://ggzyjy.yanta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02202102000046
项目名称:疫情防控汽车租赁服务
预算金额:200万元
最高限价:20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汽车租赁服务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完成;所报大中型客车车辆须具有《道路运输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下载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系统(http://ggzyjy.yantai.gov.cn/)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系统(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并下载采购文件(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须重复注册)。请务必确保与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电子交易平台须一致,否则将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活动及办理相关程序。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6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开标厅(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裙楼西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地 址:烟台市芝罘区市府街78
联系人:葛慧强
电话:0535-6213344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大厦B座5楼
联 系 人: 吕萍
电 话:0535-6263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萍
电 话:0535-6263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