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年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批)(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03日 18:2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6月03日至2021年06月10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6月25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45.4339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沈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7651688-190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嘉禾启德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周先生020-36052333-72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沈女士020-87651688-190 |
项目概况
2021年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批)(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1-05202
项目编号:CLF0121GZ01ZC95
项目名称:2021年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批)(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4,339.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实验试剂耗材1):
合同包预算金额:84,672.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化学试剂和助剂 | 实验试剂耗材1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送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合同包2(实验试剂耗材2):
合同包预算金额:21,72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化学试剂和助剂 | 实验试剂耗材2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送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合同包3(实验试剂耗材3):
合同包预算金额:89,14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3-1 | 化学试剂和助剂 | 实验试剂耗材3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送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合同包4(实验试剂耗材4):
合同包预算金额:28,963.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4-1 | 化学试剂和助剂 | 实验试剂耗材4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送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合同包5(实验试剂耗材5):
合同包预算金额:122,15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5-1 | 化学试剂和助剂 | 实验试剂耗材5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送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合同包6(实验试剂耗材6):
合同包预算金额:107,694.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6-1 | 化学试剂和助剂 | 实验试剂耗材6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送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实验试剂耗材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11)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合同包2(实验试剂耗材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11)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合同包3(实验试剂耗材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11)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合同包4(实验试剂耗材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11)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合同包5(实验试剂耗材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11)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合同包6(实验试剂耗材6)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11)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12)(适用于合同包十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且适用范围至少包含鼠和兔;(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3日至2021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2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 本项目部分货物允许采购本国产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部分货物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人现需采购实验试剂耗材一批。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且所投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启德路1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020-36052333-721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沈女士020-87651688-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020-87651688-190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协议.pdf 【发售稿】F21GZ0195 2021年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批)(二次).pdf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