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智慧风电场无人机及相关配套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6-3-072-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智慧风电场无人机及相关配套设备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智慧风电场无人机及相关配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选择无人机及相关配套设备,无人机型号要求必须支持航线设置功能、工业级标准,并按照一定时间频率按照设定的航线进行航拍,其他智慧化设备要求详见专用部分。需支持智慧风电工程数字化管理中心平台与无人机厂家的云端管理平台、数据对接互通。
计划开始供货日期:2021年6月20日,供货期5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无人机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国家安全防范或公安部安全防范相关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安防类智慧硬件无人机及系统等销售业绩5项,并提供业绩证明。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6月4日9:00时起至2021年6月9日17:00时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
4.5 编制投标文件:在投标响应界面,编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服务中心-->操作手册”)。
4.6 客服电话 400-010-1086。
4.7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8解密方式:集中解密
注:集中解密方式,投标人需使用 “中招互连”APP 在投标管家参与项目。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可选择使用“中招互连”APP 或国富安 CA 在投标管家参与项目。使用“中招互连”APP 扫码加密,不能使用国富安 CA 解密;反之同理。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时,登录“中招互连 APP” 的手机号必须保持一致。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10时00分;开标时间:2020年6月15日10时00分。到达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5.2 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文件递交。(http://ec.chng.com.cn)
注: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星火路399号 | 地 址: |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
邮 编: | 130012 | 邮 编: | 050000 |
电 话: | 0431-89822039 | 电 话: | 400-010-1086转8319或8404(备用)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hnzbcd@163.com |
联 系 人: | 吴先生 | 联 系 人: | 杨先生 张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