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物化投入补助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清新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05日 12:4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6月07日至2021年06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二座6层03号开标室。(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6月16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二座6层03号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94.55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3-3398689 | ||
采购单位 |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振兴路2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63-58221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清远市佳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二座6层0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先生 |
项目概况
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物化投入补助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二座6层0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JC-2021-009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物化投入补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5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5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物化投入补助项目
2.标的数量:1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付款方式 |
1 | 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物化投入补助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1年11月30日 | 详见谈判(磋商、询价)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
- 项目技术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谈判(磋商、询价)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其他: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1年11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1年11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响应人资格声明函》);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响应人资格声明函》);
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 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参保时间须为2021年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2.8提供2021年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2.9 提供2020年财务报告或2021年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10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2.11 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2.12 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1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14各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完成报名登记,并领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包含批发、零售:化肥、农药或复混肥料或有机肥等相关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7日 至2021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二座6层03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二座6层03号开标室。(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二座6层03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
2)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3.1项的证明文件;
(注:参与正式磋商时上述2.7-2.10项资料须放入响应文件正本中,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振兴路22号
联系方式:0763-5822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佳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二座6层03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763-3398689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