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中韵建业有限公司关于四十八镇中心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RSZYJYZFCG-2021-006)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四十八镇中心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6月17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RSZYJYZFCG-2021-006
项目名称:四十八镇中心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1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副本,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若为委托第三方缴纳的还须提供第三方委托证明;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若为委托第三方缴纳的还须提供第三方委托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 投标人近三年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开标时带以上全部材料原件查验,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复印件及公章必须字迹清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9日 00:00 至 2021年06月12日 00:0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6月17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2021年06月17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广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用 CA 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jxsggzy.cn/web/)报名。 2.凡领取本谈判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谈判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方的需求,成交后承担谈判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参加谈判活动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3.开标注意事项: 疫情防疫期间禁止无关人员在开标场地聚集,开标当日只允许法定必须到场人员参加开标活动;到场人员须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法定有效身份证明,同时出示电子通行证(须显示为绿色);较重疫区往来人员须持有健康证明;开标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采取分散式落座,禁止扎堆聚集,所有人员需严格遵守广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秩序及江西省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相关管理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饶市广信区四十八镇中心幼儿园
地址:上饶市广信区四十八镇中心幼儿园
联系方式:15707935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饶市中韵建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广信区信美路
联系方式:15717938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海燕
电话:15717938951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饶购2021F000461849 | 四十八镇中心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 | 1 | 批 | 31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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