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洛阳高新区丰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BOT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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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09日 19:4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6月10日至2021年06月17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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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请登录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6月30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 | ||
预算金额 | ¥1122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洛阳市高新区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35-003)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9-61109128 | ||
采购单位 |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与新华东路交叉口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9-6565602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9-61109128 |
项目基本情况
丰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具体运作方式为BOT方式,即“建设—运营—移交”。
(一)本项目设计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总体设计规模为3万 m3/d (含中水回用系统建设规模3万m3/d),其中一期设计规模为1.5万m3/d,二期设计规模为增至3万 m3/d。
本次拟建污水处理厂按照一期1.5万m3/d 的规模建设,同时考虑土建和部分地下工程的整体性,初步确定一期建设内容如下:
编号 建构筑名称 规模(万 m3/d) 备注
1 粗格栅及进水泵房 3 设备按 1.5 万 m3/d 安装
2 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膜格栅 3 设备按 1.5 万 m3/d 安装
3 调节池 1.5
4 AAO 生物池及 MBR 车间 1.5
5 活性炭滤池及反冲洗间 3 设备按 1.5 万 m3/d 安装
6 巴氏计量槽及回用水池 3 设备按 1.5 万 m3/d 安装
7 回用水泵房及出水监测间 3 设备按 1.5 万 m3/d 安装
8 加氯加药及碳源投加间 3 设备按 1.5 万 m3/d 安装
9 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 3 设备按 1.5 万 m3/d 安装
10 贮泥池 3
11 污泥浓缩脱水机及进水监测间 3 设备按 1.5 万 m3/d 安装
12 生物除臭滤池 3
(二)项目进出水标准
本项目出水执行地表水类Ⅳ类标准,具体进出水指标如下:
名称 进水水质(mg/l) 出水水质(mg/l) 处理程度(%)
BOD5 200 ≤10 ≥95
CODcr 450 ≤30 ≥93.3
SS 300 ≤10 ≥96.67
NH3-N 30 ≤1.5 ≥95
TN 40 ≤15 ≥62.5
TP 5 ≤0.3 ≥94
7.2污水处理厂工艺确定
本工程采用二级生物处理和深度处理相结合的处理工艺,采用“AAO 生物池+MBR 膜池+活性炭滤池”工艺,污泥处理处置采用带式脱水机机械脱水至 80%后外运至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厂统一处理,消毒工艺采用次氯酸钠消毒。
7.3招标采购范围:本项目招标采购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丰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BOT项目社会资本方,工程一期总投资为11226万元。
7.4污水处理厂厂址选择:高新区丰李镇洛宜路与夏口路交叉口西北角,征地面积46.12亩。
7.5项目合作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1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5年)。
7.6合作内容:
(1)本项目由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担任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的采购、特许经营协议签署与后续监管;
(2)由中选特许经营者全额出资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期满移交等工作;
(3)由洛阳市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将本项目每年的政府运营补贴支出纳入财政中期规划,逐年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并按照特许经营协议中的约定按时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4)合作期满时,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资产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市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并不得在项目资产上设置担保、抵押。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凭证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单位将否决其投标。
3.6、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投标人登录”。进入“洛阳高新区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18567666420,18567666421)2.地点: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E座504开标室。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系统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高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系统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高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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