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获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现对该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具备类似工程造价经验的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
2.2招标编号:D53F00621001238
2.3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和内容:总规模为15万m3/d,近期规模为5万m3/d;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及配套污水管网。
(2)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厂采用“A2/O工艺+深度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建设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
(4)项目总投资:可研批复投资估算41583.44万元,其中工程费24879.42万元。
2.4招标范围:玉溪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本次招标范围为近期规模建设部分),中标人按照招标方实际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提供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造价跟踪审核等相关服务工作,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造价跟踪及审核、工程量签证签认及审核、工程进度款拨付审核、项目竣工结算初步审核等,并出具审核意见。具体范围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要求: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审计部门的审计要求。
2.6服务期限及进度计划要求: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3个月为止;造价咨询服务进度计划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2.7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3.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应承担过1个(含1个)以上与本建设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类似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3.4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作为项目负责人管理过1个(含1个)以上与本建设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类似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3.5拟投入的造价人员至少配备2名(不含项目经理)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包含土建专业1名、安装专业1名),其余人员工程造价相关专业技术能力且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
3.6投标人应当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8年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类似工程指市政工程中的规模不小于3万m3/d给水处理厂工程或污水处理厂工程,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双方签订的造价委托合同或协议书(如证明材料无法明示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需提供甲方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完成网上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于开标现场缴纳。
4.3投标人完成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报名及代理公司开标现场缴费后,方视为具备投标资格,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北京时间2021年7月2日09时00分(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5.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60.160.190.130:800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电子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要求:
(1)现场递交:投标人于网上上传完成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网上公告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1 (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具体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
(4)递交投标文件人员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居民身份证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需额外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时无需提供)以证明其身份。
(5)开标要求:投标人须于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现场解密上传的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无法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及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60.160.190.130:8001/)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云明
联系电话:0877-205742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 系 人:刘羽飞、田恩泽、李林杭
联 系 电 话:0871-65324338
传 真:0871-65324337
电 子 邮 箱:11493342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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