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TL-2021-025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洞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已由洪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审{2017}15号文件、洪发改审{2017}6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资金来源除银行贷款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洪洞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 2.2建设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 2.3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洪洞县城区棚户区砖混结构、砖木结构房屋、砖木厦子、砖墙复合板、彩钢瓦砖墙厦子、混凝土地面、围墙、照壁的拆除以及拆除后建筑渣土外运和渣土环保填埋,还包括拆除现场安装封闭施工围栏,雾炮车 和洒水车洒水降尘,拆除后现场环保密布网覆盖,乔木砍伐等。 该项目拆除范围为:起五一路东120米左右、西至古槐南路锦槐嘉园,北起文庙街(微波站家属院北边界)、南至朝阳街(包括县委以东、盛达家园以南区域;东街小学以西区域;体育场以北区域教育局周边区域)。 2.4招标范围:洪洞县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6计划工期:90天; 2.7投资额:527.72938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6月11日00时00分至2021年6月18日23时59分 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http://jyzt.sxzwfw.gov.cn)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USBKey),凭借 CA 数字证书(USBKey)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lfggzyjy.gov.cn)登陆区,点击-“投标人/供应商” 登录,通过系统指引进行报名及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技术支持电话:(0357)2105195 主体库注册及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357)2128966 4006530200 3、投标人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www.lfggzyjy.gov.cn)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4、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年7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为: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第一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主体须在开标前30分钟到达现场,接受扫码登记,体温测量。因未按时到达现场,造成损失后果自负。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洪洞县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1370058010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韬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陵园大道3号陶唐会馆北侧 联 系 人:毕女士 电 话:13994020033
行政监督部门: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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