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日照电厂4号机组生物质直燃耦合发电工程EPC项目生物质物料处理及耦合系统采购预招标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6-1-077 )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日照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日照电厂4号机组生物质直燃耦合发电工程EPC项目生物质物料处理及耦合系统采购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生物质物料处理及耦合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华能日照电厂4号机组生物质直燃耦合发电工程EPC项目现场。
2.2 规模: 华能日照电厂4号机组进行5%比例的生物质直燃耦合发电技改。项目所在区域具有丰富的农林废弃物资源及可持续获得量。综合考虑机组运行安全、负荷调节、运行效率和经济学等因素,本工程的农林废弃残余物热量控制在单台燃煤锅炉额定输入热量的5%,折算机组发电量为680MW×5%=34MW。生物质燃料消耗量19.1t/h(热值3500kcal/kg,干料),按照运行小时5000计,该生物质耦合发电项目全年可处理当地生物质干料9.55万吨或等同13.37万吨热值为2500kcal/kg的普通生物质燃料,折标煤约4.775万吨,年发电量1.7亿kW·h。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1 年 7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标段的实际工期以满足招标方及电厂的建设、投运要求为准。
2.4 招标范围: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生物质物料处理及耦合系统的成套设备供货及配套的设计、安装,及必要的系统调试、试验、培训、相关报告及验收资料移交等内容。
生物质物料处理及耦合系统包含但不限于汽车卸料、采制化、物料筛分、物料上仓、生物质料仓、料仓给料、生物质磨前料仓、入炉计量、生物质磨、生物质粉输送、给粉管道耦合等系统,以及上述系统的控制、安全、消防、抑尘、除铁、除金属、燃烧优化以及其他必要的附属系统。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负责生物质物料处理及耦合系统的设计(满足初设、施工图设计要求)等工作。
2)投标人负责生物质物料处理及耦合系统的设备、设施的成套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等工作。
3)投标人负责按电力行业标准对本工程所有电气装置的继电保护及二次进行设计、定值计算、整定、校验和试验,负责电气设备及保护装置的调试运行,并出具定值清单和保护定值计算书。负责电气设备的交接验收试验、预防性试验及特殊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
4)投标人负责所有新建电气及控制系统与招标人、电厂原系统接口的设计、采购、供货、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包括对集控室内上位机软件升级及画面修改。电气接地网的设计、供货、安装含在本标段内。
5)投标人负责有关施工规划许可办理、施工告知及特种设备报检、消防验收等工作或工作配合。与本次改造相关的消防系统验收工作在本招标范围内。
6)汽车衡的设备供货不在本招标范围内,但其配套设计、安装含在本招标范围内。
7)本系统所涉及厂房及建筑(无论是钢结构还是混凝土结构)的供货及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8)生物质物料处理及耦合系统涉及到的地上、地下需拆改、移位的冲洗水、工业水、消防水等管道以及地上和地下电缆(包括电缆沟),恢复至具备原有使用功能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9)投标人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最终以满足整套系统的完整、投运要求为准。
2.5 标段划分: 华能日照电厂4号机组生物质直燃耦合发电工程EPC项目生物质物料处理及耦合系统采购预招标。
2.6 交货、服务或施工地点:华能日照电厂
2.7 开始供货时间:满足工程总工期需要,根据投标方要求及时供货,包含但不限于设备、配套的设计及安装等。与电厂机组的接口设备应提前供货,充分利用电厂停机时间,完成接口设备安装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行业(火力发电、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项生物质发电厂设计(或可研报告)业绩,同时,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2项300MW及以上燃煤电站整套生物质耦合发电项目(非气化,非垃圾污泥,至少含卸料、储料、磨制)设计并成功投运业绩,采用国外技术的,须提供针对该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须随业绩提供合同的封面、签字盖章页、主要内容页等足以满足招标人业绩要求的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1年6 月 12日9:00起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17:00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7 月 2 日 09 时 00 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开标时间:2021年 7 月 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 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还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申请后请耐心等待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
招标人: 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翔路99号
联系人: 员盼锋
电话: 18609287976
电子邮件: yunpanfeng@tpri.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400-010-1086转8124
电子邮件: 1375251029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