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140700082700115200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 潇河湿地公园动物展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1407000827001152001),已由以晋中审批投审字[2021]1027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市财政招标人为 晋中市园林绿化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1项目名称:潇河湿地公园动物展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规模:动物馆舍及配套用房建筑面 积2390. 54平方米;动物外舍栏、污水处理设备及化粪池、给排水、供电、供暖、监控等配套设施工程。
2.3建设地点:汇通南路东侧,潇河湿地公园北侧
2.4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工程费497.31万元,其他工程费58.25万元,基本预备费44.44万元)。
2.5工期要求:2021年7月15日-2021年10月30日;107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根据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完成动物展区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潇河湿地公园动物展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根据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完成动物展区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潇河湿地公园动物展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且符合相关规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或建筑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施工项目经理兼任(以后简称为项目负责人)。3.3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单位均须提供);3.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单位均须提供);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来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牵头人、各自的项目负责人,约定各自拟承担的工作、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3)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6-16 15:00至2021-06-21 15: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至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晋中市榆次区汇通财富中心5015室)缴费,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7-09 10:30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递交地址: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500号巨燕财富广场2号楼开标一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07-09 10:30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