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1407000827001152001)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1年6月15日在 发布了 潇河湿地公园动物展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需要变更的内容为: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牵头人、各自的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