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警察总队警官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 ||
行政区域 | 金凤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16日 18:57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5076897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40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科长0951-568896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9-104营业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蓉 0951-5076897 | ||
附件: | |||
附件1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警察总队警官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定稿.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ZJXD-ZZQ/C-21135
采购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警察总队警官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根据磋商响应文件,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25.2初步评审: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有效提供,文件是否合格地签署。“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第(4)款“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效期不足或授权书无效的”宁夏汪立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授权书有效期为9天,磋商文件要求有效期为90天。未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做无效投标处理。故本项目有效单位不满足竞争性磋商要求,本标段做废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401号
联系方式:李科长0951-5688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9-104营业房
联系方式:马蓉 0951-5076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蓉
电 话: 0951-5076897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