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GZC2021-C2-20053-XK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北区港城街道旺岭村旺东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2 | 采购文件第六章 评标方法 | 3.信誉业绩分 承担过类似水利水电项目的,每个项目得3分,满分6分(此项考核期为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止,需同时附以下两项证明材料复印件: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鉴定书的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 3.信誉业绩分 承担过类似水利水电项目的,每个项目得3分,满分6分(此项考核期为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止),需附以下①或②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鉴定书的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
3 | 采购公告(五)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 4、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密封并提交至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平市桂江西路政务服务中心新大楼(原国会大厦)五楼】(具体交易厅详见电子屏幕),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 | 4、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密封并提交至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具体交易厅详见电子屏幕),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 |
4 | 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目录 | 二、(6)《桂平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桂平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格式)”的要求填写(必须提供,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二、(6)《贵港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贵港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格式)”的要求填写(必须提供,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5 | 采购文件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格式)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 16.2.2 工程进度付款的支付比例 如因征地、拆迁、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结算价格超出合同价的,超出合同价的工程造价按《桂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完成报审手续后,按财政预算评审结果拨付50%的工程进度款,其余待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按有关规定拨付。 | 16.2.2 工程进度付款的支付比例 如因征地、拆迁、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结算价格超出合同价的,超出合同价的工程造价按《贵港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完成报审手续后,按财政预算评审结果拨付50%的工程进度款,其余待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按有关规定拨付。 |
更正日期:2021年06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港市港北区水利局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兴贵路13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杨洋
项目联系方式:(0775) 4205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890-6号8幢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陈锋格
项目联系方式:0775-4567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