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招标人项目编号:SYC-2021-0056)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1-14666)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2021-2023年度商函信封、账单物资协议供货项目-第二次。
(二)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2家供应商中标,日常供应份额由中标供应商均分。
(三)招标内容:本次采购的货物按用途及业务属性分为信封、账单两类物资,共13款。其中包括10款信封、3款账单,采购预算约391.076万元/年(不含税),货物清单详见下表:
货物分类 |
序号 |
货物名称 |
信封 |
1 |
ZL封 (封舌再湿胶) |
2 |
ZL开窗封 (封舌再湿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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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ZL开窗封 (封舌再湿胶,易撕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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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C5牛皮封 (封舌再湿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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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C5开窗封 (封舌再湿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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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C4封 (封舌再湿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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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C4牛皮封 (封舌再湿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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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DL封 (封舌再湿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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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DL封 (封舌再湿胶,易撕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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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DL开窗封 (封舌再湿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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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单 |
11 |
单张账单 (100克双胶,210mm*297mm) |
12 |
单张账单 (折叠包芯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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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连续纸 账单 |
备注:
采购预算为预测采购金额,买卖双方的结算以买方基于其经营需求向供应商实际采购的数量为准。投标人报价时请充分考虑自身的生产、销售等各方面的能力,以及市场风险等因素。买方不承担实际采购量与年度预计需求量差异对供应商的任何影响。
(四)货物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实施要求》。
(五)项目到货地点:
1.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4号流花邮政大院内2楼。
2.珠海市前山福溪金邦达大厦一楼。(暂定)
3.珠海市香洲区南屏屏工中路8号一楼。(暂定)
(六)交货时限(各类货物合计):
1.印制量≤5万份:买卖双方在完成确稿工作后,5天内完成货物的生产制作,并将货物送达买方指定地点。
2.印制量≤10万份:买卖双方在完成确稿工作后,6天内完成货物的生产制作,并将货物送达买方指定地点。
3.印制量≤20万份:买卖双方在完成确稿工作后,8天完成货物的生产制作,并将货物送达买方指定地点。
4.印制量≤100万份:买卖双方在完成确稿工作后,15天完成货物的生产制作,并将货物送达买方指定地点。
(七)起印量及起送量:
1.起印量:不设起印量。
2.起送量:单批次采购金额≥3000元。
(八)合同期限:2年,起止日期以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一)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备注: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二)印刷资质
投标人具备新闻出版管理机构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
备注: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生产监制证
投标人须具备邮政管理局颁发的信封《生产监制证》,且监制证应在有效期内。
备注: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制造商资格
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五)同类业绩
投标人提供多个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的信封或账单同类项目业绩(统计时间:2018年1月1日至今)
备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货物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如合同未体现金额,可提供合同相应的发票或有合作方盖章确认的采购订单或合作方出具合同已发生金额的有效证明或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作为证明文件。
(六)一般纳税人
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供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七)投标唯一性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八)联合体、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九)财务要求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记录良好,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十)信誉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不能存在以下情况之一)
(1)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2)最近三年至今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3)最近三年在招标人项目中曾出现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4)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一)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现场发售纸质招标文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建议采用平台系统购买电子版方式。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06月18日15时00分至2021年06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网上发售:登陆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 https://zjzb.chinaccsscm.cn/进行招标文件购买,用户注册及购买标书联系何嘉欣020-83820346。
?现场购买:请于招标文件售卖时间,在广东省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二楼商务室持以下文件(所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三)购买标书联系人:何嘉欣020-83820346/邮箱hejiaxin.gyl@chinaccs.cn。
(四)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样品参看:本项目提供部分标的货物的实物样品,投标人如需查看可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联系项目联系人何燕霞:13535056650(在标书售卖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预约参看样品,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155号骏源大厦14楼),如因投标人未参看样品,导致报价考虑不充足,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7月13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898号信源大厦6楼会议室。
(二)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三)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s://zjzb.chinaccssc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510055
报名联系人:何嘉欣(仅负责网站注册、售卖标书等事宜)
电话:020-83820346
电子邮件:hejiaxin.gyl@chinaccs.cn
项目负责人:何燕霞、谢知(招标师)
项目联系人:何燕霞
电 话:13535056650
开户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43859324648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东路155号骏源大厦
八、免责声明
无。
相关提示:建议投标人仅安排法人或授权代表1人参加开标会议,须佩戴合格口罩。在进入会议现场前配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其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问询,请知悉。
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