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140700082700116200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顺县 一、招标条件 本 和顺县中和步行街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1407000827001162001),已由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以和发改审字【2020】25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县财政配套解决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对中和步行街全段、新和路、泰山街部分路段的街道立面进行综合整治更换广告牌匾,总长3200米,对650米中和步行街全段的绿化景观带、路灯等进行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2126.1万元,项目资金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和顺县中和步行街建设工程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和顺县中和步行街建设工程 3.1、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信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规定。3.3、申请人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3.1、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信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规定。3.3、申请人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6-18 18:00:00.0 至2021-06-23 18:0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6-30 10:30:00.0 递交方法:线上递交 递交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 同时在 《 》、《晋中市 平台》上发布。 1.主体库注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前请在晋中市 平台完成主体库注册( )。主体库可随时免费注册,主体库核验 2.确认投标: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请在晋中市 平台登录系统,在确认投标栏目中找到对应的项目参加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顺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