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第十四师皮山农场生活垃圾收转运建设项目(BTJY14GCGK2021024)已经由第十四师昆玉市发改委以师发改发【2021】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第十四师昆玉市皮山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十四师皮山农场生活垃圾收转运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第十四师昆玉市发改委立项批复投资额为80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44.7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皮山农场新区·农机停放站院内东北角
3.工程规模:本项目拟新建一座特种车库,建筑面积为601.6㎡,地上一层,钢结构,建筑总高度5.40m;室外配套电力电缆50m,de160给水管网30m,de200HDPE排水管网85m,DN60采暖管网60m;购置城镇道路扫地车3台,小型扫地车7台,吸污车2台,船型垃圾箱202个,船型垃圾箱配套垃圾房202个,连队住户240L分类垃圾桶200组(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共800个,街道12L分类垃圾箱220个。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 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报名时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疆外企业建造师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4. 其它要求:(1)财务要求: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公司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完成类似工程业绩(2018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至少2项,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2018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至少1项,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6月22日 00:00:00至2021年06月28日 23:30:00
2.领取方式: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的公共交易信息平台或兵团各师局公共交易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jzb.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六、开标地点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
七、其他说明
根据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无故放弃已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邮箱:634607797@qq.com),以明确放弃投标项目,如若未提供弃标函,招标代理机构将出具相关证明资料上报交易中心及行业主管部门,并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一次警告,二次严重警告,三次进行通报并加入黑名单,限期整改。整改后半年内,如若再次发生类似情况,将永久不能参加兵团各类项目投标。(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九、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