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石河子市35小区幼儿园电教电器设备采购项目(BTJY08GCGK2021308)已经由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综【2020】6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河子市教育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石河子市35小区幼儿园电教电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5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49.99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35小区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共计19421.12平方米,其中幼儿园生活用房12337.59平方米,后勤用房902.20平方米,,门厅及行政用房2451.66平方米,多功能厅836.54平方米,风雨操场831.42平方米等。总用地面积44189.39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停车场,另配套建设各类市政管线及基础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销售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企业及法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6月23日 00:00:00至2021年06月29日 23:59:12
2.领取方式: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六、开标地点
八师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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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
九、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