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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富裕塔哈风电项目测风塔采购、安装、调试【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1-06-23     浏览:0    

 华能富裕塔哈风电项目测风塔采购、安装、调试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6-30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富裕塔哈风电项目测风塔采购、安装、调试招标人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华能富裕塔哈风电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富裕县塔哈镇,总规划容量30万千瓦。

招标范围:华能富裕塔哈风电项目测风塔采购、安装、调试包括2座测风塔采购(含运费)、安装施工、调试及质保,并在测风满月、半年及年度按招标采购方要求提供测风数据和风资源分析报告。测风完成后需出具风资源评估报告,并配合招标方完成风资源的申报及评审工作。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提供测风设备的官方代理授权或供货协议;

2.具有电力工程(含新能源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咨询乙级(及以上)资信;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8.01.01-2020.12.31)至少三项100米(及以上)测风塔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名称、设计范围、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如类似业绩合同个数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1年6月23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6月28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一次招标已经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在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回函到公告中招标代理的电子邮箱,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如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未回函确认,视为放弃投标。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5日10时00分;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5.5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招标代理: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顺益街39-41号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邮   编:

150000

邮   编:

10000

电   话:

0451-51195023

电   话:

400-010-1086转8328

电子邮箱:

523611770@qq.com

电子邮箱:

237677662@qq.com

联 系 人:

杨女士

联 系 人:

吴先生

 

 

                          

 

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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