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周庄派出所大院改造提升工程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昆山市周庄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昆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25日 16:3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6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6月25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2-5721511 | ||
采购单位 | 昆山市周庄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昆山市周庄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12-57215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昆山市城北路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瑜、张波 联系电话:0512-5525379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DCKS2021-QG-0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周庄派出所大院改造提升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受昆山市周庄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对其拟采购的周庄派出所大院改造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公告作如下更正: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须将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提供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如非投标单位法人亲自到场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1.8、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2、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特定条件:
(1)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园林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须提供相关证书、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投标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2、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备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更正日期:2021年06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山市周庄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周庄镇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12-5721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昆山市城北路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瑜、张波 联系电话:0512-552537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512-5721511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