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大学实验室通风系统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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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天津大学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25日 14:1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7月0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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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7月19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2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蔡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7407597 | ||
采购单位 | 天津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老师、022-2875572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帆、022-23611619-806,13516148792 |
项目概况天津大学实验室通风系统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JJ202100013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实验室通风系统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21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大学实验室通风系统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本次改造部分包括:化工学院(B、C、D、E、F区)、理学院、材料学院,共计改造面积78538平米,其中化工学院52046平米,理学院材料学院26492平米。最大单体面积为17670平米,最大单体跨度为4米,建筑高度21.00米。包含房修电气工程、房修通风工程、房修土建工程。具体见招标文件,包含采购人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招标文件及更正公告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27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7月27日--2021年11月30日。其中,理学院51号教学楼优先施工,计划开竣工日期:7月27日-8月22日。为保证学校教学科研正常运行,该项目需按实际情况分时段、分区域施工。具体进场时间及工期要求需进场后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施工资质等级证书与公告资质要求一致且在有效期内;(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5)本项目应配备:1)① 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为本单位职工。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② 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2)项目部人员配备:①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应由正项目经理担任,供应商需单独提供项目负责人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②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为本单位职工,应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供应商需单独提供项目施工管理负责人任命书。③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提供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④供应商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41号或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执行。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对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组建施工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出具任命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5日 至 2021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用电子邮件方式
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六、其它补充事宜。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注册入库(已入库供应商不需要进行此步骤)
(1)进入天津大学招标信息网→供应商登录注册(http://zbb.tju.edu.cn、http://zbb.tju.edu.cn/provider/login.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供应商登记表;
(2)待通过审核后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在本项目开标前到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12教学楼222室)办理入库手续:(受疫情影响,可在疫情防控结束后补充办理):
①加盖企业公章的《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库信息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③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的复印件;
⑤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凭证的复印件;
⑥公司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公司规模、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主要业绩等相关情况);
⑦资质证明、行业许可证和其它同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
已入库供应商方可进行本次招标的投标工作。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2日出售招标文件,每日08:3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售价及方式:本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支付方式:电汇,从投标人的对公账户汇至指定账号,文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获取,请汇款成功的单位将汇款凭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的电子版扫描件(授权委托书须包含被授权人联系方式、邮箱)发送至邮箱zbb@mzba.net.cn邮件名称写明本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天津银行长康支行
账号:2050 0120 1090 0645 45
附言请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费”。
联系人:刘帆
联系电话:022-23611619-806,13516148792
电子邮箱:zbb@mzba.net.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大学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22-287557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
联系方式:刘帆、022-23611619-806,135161487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老师
电 话: 022-27407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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