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德阳市旌阳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前期咨询、实施管理及立项验收技术服务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测绘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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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德阳市旌创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旌阳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26日 00:0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6月28日至2021年07月0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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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4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11号1栋1单元5楼3、4号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7月19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11号1栋1单元5楼3、4号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预算金额 | ¥729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尹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8-3662333 | ||
采购单位 | 德阳市旌创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洮河路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尹女士 0838-36623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11号1栋1单元5楼3、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肖先生 028-87573791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登记表.docx | ||
附件2 | (挂网版)德阳市旌阳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前期咨询、实施管理及立项验收技术服务招标文件.pdf |
项目概况德阳市旌阳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前期咨询、实施管理及立项验收技术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11号1栋1单元5楼3、4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BDZB202101
项目名称:德阳市旌阳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前期咨询、实施管理及立项验收技术服务
预算金额:729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9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农民生产、
生活条件,助推乡村振兴,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全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二、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1、项目地点:项目拆旧区涉及双东镇、新中镇、和新镇、孝泉镇、柏隆镇、
德新镇、黄许镇、天元街道和东湖街道共9个镇(街道)。
2、项目规模: 德阳市旌阳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规模约6
08公顷(以实际发生规模为准)。
3、采购项目标的清单
4、技术标准及要求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2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
4.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8号);
4.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10号);
4.5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90号);
4.6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规〔2018〕4号);
4.7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19〕44号);
4.8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工作技术指引(2019试行版)》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19〕70号)。
5.工作内容
5.1项目咨询服务:①投资测算及成本方案编制:开展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
减挂钩项目投资成本测算,开展样本测量收集,分析项目区成本构成、总投资和资金投入进度、测算项目区投资强度。编制项目实施补助补偿推荐方案。②辅助区政府制定实施办法:协助区政府制定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主要包括补助补偿标准及方式、项目拆旧建新工程建设方式和区级部门、镇政府(街道办)分工职责等。③根据项目推进实际,开展技术培训。
5.2项目区立项验收技术服务:①提供项目区实施前无人机航测或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正射影像:以项目区最新国土调查监测成果数据为基础,采集或提供项目区实施前高分辨率且清晰的遥感正射影像(具体以满足施工放线和指界为准)。②落实项目区复垦潜力地块并上图,大致确定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位置:按照最新国土调查监测成果数据、实施前高分辨率正射影像、实地三者一致要求。对项目区意愿参与农户进行逐一现场调查核实,落实复垦潜力地块并按要求上图,编制项目区复垦潜力地块分布图;同时,根据参与农户安置意愿,大致落实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位置。③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上报及备案:按照省、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最新政策及技术要求,根据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潜力情况和农民安置意愿情况,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文本和相关图件,并组件提交,协助区自然资源分局申报和配合省级技术审查。项目区实施规划批复后按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协助完成在线监管系统备案。④提供项目区实施后无人机航测或卫星遥感正射影像:项目区实施规划拆旧建新工程全面完成后,按省市联合核查要求,提供实施后项目区优于0.5m 分辨率且清晰的无人机航测或卫星遥感影像(具体以最新要求为准)。⑤项目区竣工测绘及竣工资料编制、上报及备案:项目区工程实施后,对项目区全部复垦地块和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开展1:500实测,编制项目区复垦地块1:2000竣工图和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勘测定界图和报告书;按照省、市联合核查和县级验收要求,编制项目区竣工报告,组卷竣工验收资料并协助甲方申报验收。项目区经省、市联合核查后按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协助主管部门完成在线监管系统备案。
5.3项目区实施管理:①编印《旌阳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宣传手册》,
提供乡镇发放到农户。②参与农户协议签订、锁定项目区实施规模:协助项目业主和镇(街道)开展项目区宣传动员,政策讲解。依据摸底调查结果和参与农户协议签订情况,在遵照现行政策规范技术标准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拆旧复垦资源条件,以实现资源最优化为原则确定项目实施方案,锁定项目拆旧区和建新安置区规模。③安置建新区选址:协助主管部门、业主单位和涉及镇政府(街道办)、村(社区)负责人,在充分征求参与项目农户安置意愿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安置建新区位置。④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对农民集中区选址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按有关政策和技术要求,编制调整补划方案。⑤配合监管部门指导安置建新区方案设计、负责放线:项目区锁定参与农户后,按照项目关于安置建新的规定,指导规划设计单位完成各点位总平图布置,按照经审定的安置建新区范围,完成打桩指界和参与设计单位施工交底放线。⑥拆旧区土地复垦工程技术指导:负责编制典型地块复垦施工设计图,发布典型地块复垦参考标准;负责项目拆旧复垦工程实施期间拆旧地块位置引导和复垦范围确认;负责复垦工程实施过程中拆旧区复垦工程技术指导和复垦质量监管,指导复垦耕地达到省、市、县各级相关主管部门验收要求。⑦项目区实施全程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及技术指导,参与实施过程决策,为项目实施全过程提供技术、政策咨询。
6、主要成果及要求
6.1实施规划成果应包含以下内容∶
乡镇政府、县级政府报批请示文件。
实施规划文本(含实施规划正文及相关附件)。
拆旧复垦潜力地块分布图(以村为单位,涉及拆旧复垦潜力地块的每个村按照1∶10000 比例尺打印出图)。
电子光盘。含1至3项所有内容 PDF 格式电子数据、拆旧复垦潜力地块矢量数据、优于0.5m 分辨率且清晰的大比例尺卫星或遥感正射影像。
6.2增减挂钩实施管理资料包括:
(1)宣传宣传册。
(2)安置建新区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
6.3增减挂钩实施规划验收资料成果包括∶
(1)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人民政府验收请示;
(2)区级人民政府出具的竣工报告;
(3)图件∶拆旧地块1∶2000 复垦竣工图、项目区1∶2000勘测定界图
(含复垦地块勘界图和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勘界图);
主要附件∶①复垦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及认定意见(或者相关部
门意见); ②项目验收意见(含工程项目验收意见);③经批准的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实施方案;④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转报文件;
其它附件(区级审查并留存,由相关的单位提供,中标人负责组卷)∶
1、乡镇政府自查报告;
2、安置去向表;
3、房屋质量验收报告;
4、农户满意度调查报告;
5、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计报告;
7、项目招标、监理、廉政建设有关材料;
8、土地权属调整方案落实情况报告;
9、安置补助协议;
10、自愿退出宅基地证明材料;
11、复垦耕地承包或移交协议
12、区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
13、安置补助和安置去向上墙、上网公示材料;
(6)电子光盘∶ 含以上1至5项所有内容 pdf格式电子数据(其中1至4项报省市核查),拆旧复垦与农民集中安置建新SHP 格式矢量数据,优于 0.5m分辨率且清晰的遥感正射影像成果。
上述成果资料终成果提交4份纸质版和4份电子光盘,成果质量具体以满足省、市、
区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立项、竣工验收和备案最新要求为准。
三、商务要求
1. 服务时间:项目实施周期为36个月,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付款要求:
2.1项目区共分为三个阶段:实施规划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本合同采用分阶段计费方式,按项目区结算、分阶段完成支付。各阶段费用由乙方先行垫资开展。
2.2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阶段:前期咨询及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阶段:按项目区省自然资源厅批复的复垦控制规模计算以¥ 元/亩计;项目区工程实施阶段:按经实际完成的复垦地块面积计算以¥ 元/亩;项目区竣工验收阶段:按项目区经验收合格的复垦总面积计算以¥ 元/亩,三个阶段的合计以 元/亩。
2.3支付方式:前期咨询后,乙方完成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成果提交旌阳区申报并经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后15日内,支付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阶段服务经费80%(若申报项目区实施规划未获得批复,不支付该项目区经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风险);项目区完成拆旧建新工程建设,乙方完成竣工测绘和竣工资料编制提交,待区级工程验收后15日内,支付项目区实施阶段服务经费80%;项目区完成竣工验收并获得终验验收确认文件起15日内,按本合同约定结算并支付项目区全部经费。
2.4乙方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中标单位需指派专人负责与招标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须提供单独承诺函)
3.2在成果全面通过省级验收前,若部、省出台新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时,必须按新的标准和要求完善成果。
3.3在项目全面通过省级验收前,因工作内容和要求变化导致工作量增加的,除上级部门有统一要求增加项目费用和采购人主动根据工作量的增加而增加费用外,投标人不得要求额外增加费用。
3.4中标单位要组建专业团队,并指派项目负责人1名,全权负责项目工作及时与采购人沟通衔接。
3.5此项工作数据属于保密数据,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保密工作规程操作,以保障对整个工作成果及接触到的相关工作资料进行保密(须提供单独承诺函,中标后签订保密协议)
3.7验收要求:
验收办法:参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实施周期为36个月,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成交后提交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3.2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地理信息系统工程);3.3投标人截止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8日 至 2021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11号1栋1单元5楼3、4号
方式:(1)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报名人身份证。(①收原件,②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请自带 U 盘拷贝标书)。 报名费以现金形式缴纳。(2)网络获取 :经办人员应当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3187147816@qq.com,须采购代理机构邮件通知审核资料结果无误报名即成功。原件于递交投标文件当日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注:①申请人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申请人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资格预审活动有影响,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报名资料的递交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报名完成以采购代理机构邮件通知审核资料无误时间为准。提交资料包括: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介绍信或授权书的有效期)、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11号1栋1单元5楼3、4号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德阳市旌创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洮河路8号
联系方式:尹女士 0838-3662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11号1栋1单元5楼3、4号
联系方式:肖先生 028-87573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女士
电 话: 0838-366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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