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廊道曲沃段水生态及盐碱地综合治理与提升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SXTL-2021-02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河廊道曲沃段水生态及盐碱地综合治理与提升工程已由曲沃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曲行政审批(2021)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汾阴坑塘改造约2.5万㎡、高显坑塘0.43万㎡、封王坑塘0.90万㎡。背水坡护坡采用格宾石笼护坡约6840㎡。 2.4招标范围:从工程勘察设计开始到缺陷责任期内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工作。 2.5标段划分: 一标段:排碱沟、再生水厂、盐碱地农田生态改良、汾河廊道生态修复工程等; 二标段:再生水厂尾水深度净化工程。 2.6计划工期:365天 2.7质量要求:勘察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设计成果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现行验收合格标准和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合格标准; 2.8项目总投资:25893.5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1.2设计资质: 一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3施工资质: 一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4拟派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5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勘察(或测量)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1.6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水利水电(或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1.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可以由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可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各单位的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5.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5.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4.1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2日。 4.2 电子招标文件 4.4 各市场参与主体应通过交易平台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中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类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年7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为:临汾市 第二开标室(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主体须在开标前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接受扫码登记、体温测量。因未按时到达现场,造成损失后果自负。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