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食品检测检验室建设项目(BTJY07GCGK2021081)已经由第七师胡杨河市发改委以师市发改发〔2020〕1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食品检测检验室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第七师胡杨河市发改委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50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691.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胡杨河市人民医院内疾控中心实验楼内
3.工程规模:现有实验楼内进行内部专业设计与装修,外配套及购置设备。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 资格条件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上述证书经营范围需涵盖本项目供货范围)证书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 3.具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报名时所提供的负责人与参与投标时的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如果负责人更换投标无效; 5.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6月29日 10:00:00至2021年07月05日 20:00:00
2.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六、开标地点
七师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九、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