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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际壮医医院机房维保及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XZC2021-G3-000993-JGJD/FS(SY4)2021006G】质疑函答复书

   日期:2021-06-28     浏览:1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国际壮医医院机房维保及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广西国际壮医医院
行政区域南宁市公告时间2021年06月28日 17:33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21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嘉莉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10302
采购单位广西国际壮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五象新区)秋月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黎自耕0771-3376599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区成套局办公大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嘉莉0771-2810302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广西国际壮医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国际壮医医院机房维保及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国际壮医医院机房维保及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GXZC2021-G3-000993-JGJD/FS(SY4)2021006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嘉莉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103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西国际壮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五象新区)秋月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黎自耕0771-33765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嘉莉0771-2810302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区成套局办公大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机房维保及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项目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质疑人基本情况:

质疑人: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

授权委托人:汪小刚

联系电话:18608866664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广西国际壮医医院机房维保及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项目

质疑项目编号:GXZC2021-G3-000993-JGJD/FS(SY4)2021006G

采购计划文号:广西政采[2021]4197号-001、广西政采[2021]4197号-002

采购人名称:广西国际壮医医院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2021年5月6日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你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送达的关于对“关于广西国际壮医医院机房维保及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项目的质疑函”,经研究并送采购人同意,现就你公司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质疑人陈述的事实、依据和要求:

质疑事项1:对中标公告中我单位投标分数未被公示的质疑

我单位作为本次B标段投标参与单位之一,在公告中,没有公布本投标人“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投标分数:

按照投标公告“未通过资格审查情况:B分标投标人广西宏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凭据复印件,未通过资格审查。B分标投标人广西智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鑫诺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投标声明不合格,未通过资格审查。其余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表述,我单位通过资格审查。

但在其他未成交单位得分及排名中,列举了其他两家未成交单位的得分及排名,没有我单位分数及排名。

我方授权代表参与开标现场,现场已签字确认我方投标材料完整,及时参会,资格证件齐全有效。

因此,此公告严重侵犯了我单位权益,客观上营造了我单位并未参与投标的假象,让我单位质疑本次招标活动的专业性及公正性。

质疑回复:

(1)按照《政府采购法第87号令》第六十九条:“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

(2)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的投标报价为:¥1093418.00元。经评标委员会严格、仔细地评审,认为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评标委员会要求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在规定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但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尚不足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依据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B分标评分办法1.2、评分标准第(7)款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该公司为无效投标。质疑不成立,驳回质疑。

质疑事项2:对B分标中标单位中标结果的质疑

公告公示的中标方为“广西南宁维尔思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公示内容显示其为微型企业,该单位并无相应的应用案例及研发实力,同时该单位报价也远高于我单位,我们对其分数排名第一并中标的结果质疑:

(1)无研发及实施实力。按照公告第八项第3条描述,该公司为微型企业,根据2011年7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即该企业的营业额无法支撑本标的要求的历史成功案例,同时从业人员也无法支撑本项目要求的研发、部署及售后。

(2)无成功投标类似项目的案例。按照天眼查公告的该企业历史中标项目,仅有4次公开中标,且中标内容为医疗设备类,与本标的投标无关。

(3)疑似转包代理项目。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中标后转包,因此如果该单位仅以代理其他企业产品的方式来进行投标,是严重违反投标文件要求,客观上造成虚假投标。

(4)报价远高于我单位,理论计算其价格分数分值,应当比我方低7分左右。

结合上述四点,我们对B分标中标单位质疑。

质疑回复:

(1)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均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严格执行评审流程,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且评审现场内设置有监控摄像和录音设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广西南宁维尔思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各评分项数据均无误。

(2)本项目评分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根据《政府采购法第87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投标报价不作为唯一评审标准。质疑不成立,驳回质疑。

四、信息发布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广西招标网)。

五、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采购人:广西国际壮医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盖章)

时间:2021年6月28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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