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北辰区智慧政务服务平台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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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 | ||
行政区域 | 北辰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29日 02:4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6月28日至2021年07月05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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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电子邮箱获取bcqzfcgzx@tj.gov.cn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7月20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1号楼1809室 | ||
预算金额 | ¥3090.1743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段晓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86949308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8681486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1号楼18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86949308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B. 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1年度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三) 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格式自行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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