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救治综合楼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141001-20210628-ZCB004-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汾市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救治综合楼项目已由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临行审发【2020】349号、临行审发【2020】369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建设规模:新建感染性疾病救治综合楼,总占地面积10000㎡,总建筑面积41722.0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459.89㎡,地下建筑面积10262.12㎡。感染性疾病救治综合楼,地下一层,地上八层;建筑高度37.2m;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及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为桩筏基础;抗震设防烈度8度;耐火等级一级;建筑设计适用年限50年。 2.4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呼吸道门诊、病房楼、重症监护室、负压隔离病房;非呼吸道门诊、病房、重症监护室;地下停车库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7计划工期:36个月。 2.8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项目总投资:44561.52万元,本次招标计划投资31954.78万元,不包含预备费和其他费用,只包含建安工程费和设计费。其中:建安工程费:31657.01万元,设计费:297.7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各单位、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4.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且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5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山西省 主体信息库( )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CA数字证书( USBKey),凭借CA数字证书( USBKey)在临汾市 官网( ) 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各市场参与主体应通过交易平台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9日9时00分 6.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临汾市 (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开标1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