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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相关产品全过程监督检查及风险监测技术支撑工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日期:2021-06-30     浏览: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食品相关产品全过程监督检查及风险监测技术支撑工作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1年06月30日 13: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6月30日至2021年07月1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方式获取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2日 09:00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
预算金额¥29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睿铭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48494
采购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88652338
代理机构名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348494
附件:
附件1附件:检验能力.docx
附件2招标公告.docx
附件3附件 平台投标指导书 (供应商全电子流程操作手册)V6.0.3.docx

项目概况

食品相关产品全过程监督检查及风险监测技术支撑工作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方式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2-21412Y024

项目名称:食品相关产品全过程监督检查及风险监测技术支撑工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4.1 第1-1包——第9-2包: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次采购需求目录所列产品为2021年度食品相关产品国家风险监测计划产品。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各中标人应在规定的任务时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风险监测工作任务布置要求等开展此项工作。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产品风险监测中标人对其采集和检验的样品负责,采集的样品应满足检验需求,检验结果应反映样品的真实状况,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样品失效、丢失或其他因素造成无法实施检验而影响检验进度的,采购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采购人将不予支付。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序号

类别

包号

监测类型/工作类型

包名称

预计批次数

监测时间(月)

单批次费用最高限价(元/批次)

实施地点

技术机构数

1

风险监测

1-1

产品风险监测

食品接触用AS/ABS制品

20

7-10

3000

全国范围内

1

1-2

20

3000

1

2

2-1

产品风险监测

可降解塑料餐饮具

15

7-10

2800

全国范围内

1

2-2

15

2800

1

3

3-1

产品风险监测

烧烤用金属烤架(网)

15

7-10

3000

全国范围内

1

3-2

15

3000

1

4

4-1

过程风险监测

食品机械中的金属材料

20

7-10

2400

全国范围内

1

4-2

20

2400

1

5

5-1

过程风险监测

食品接触用金属内壁涂层制品

20

7-10

2400

全国范围内

1

5-2

20

2400

1

6

6-1

过程风险监测

竹木餐具

20

7-10

2400

全国范围内

1

6-2

20

2400

1

7

7-1

产品和过程风险监测

密胺餐具

产品:30

7-10

产品:3600

全国范围内

1

过程:12

过程:1900

7-2

产品:30

产品:3600

1

过程:12

过程:1900

8

8-1

产品和过程风险监测

婴幼儿用橡胶餐饮具

产品:15

7-10

产品:3000

全国范围内

1

过程:3

过程:1900

8-2

产品:15

7-10

产品:3000

全国范围内

1

过程:3

过程:1900

9

9-1

产品和过程风险监测

纸吸管

产品:15

7-10

产品:3400

全国范围内

1

过程:3

过程:1900

9-2

产品:15

7-10

产品:3400

全国范围内

1

过程:3

过程:1900

注.投标人结合自身能力对以上各包进行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中标人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而给被检验人造成损失的,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中标人应当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检验/检查工作完成后,中标人按时将结果录入食品相关产品国家风险监测数据系统,同时准备上报材料,由牵头机构汇总后上报。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中标人及其人员应对在所承担项目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如(但不限于):监测项目、样品信息、检验/检查数据及结果等,不得对外泄露。

4.2 第10-1包——第22包: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为规范和指导各材质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保证各材质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控与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公平、公正和公开,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与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进行进一步验证修订。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中标人应根据招标要素中预计验证企业家数,在全国范围内赴企业开展安全监管技术规范验证,并依据现场验证结果及标准变化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与监督管理技术规范》(2020版)进行修订。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中标人应合理规划验证区域及企业类型,保证验证代表性;制定验证任务开展计划,包括:任务分工、现场验证标准程序、验证结果分析等内容,保证验证效果;详细记录验证过程、企业意见,保证验证可追溯性。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序号

类别

包号

工作类型

包名称

预计验证企业家数(家)

工作时间(月)

单价最高限价
(元/家)

技术机构数

1

技术规范

10-1

技术规范修订及验证

塑料材质食品相关产品

25

7—11

4700

1

10-2

25

7—11

4700

1

2

11-1

技术规范修订及验证

纸材质食品相关产品

15

7—11

4700

1

11-2

15

7—11

4700

1

3

12

技术规范修订及验证

竹木材质食品相关产品

20

7—11

4700

1

13

技术规范修订及验证

纤维材质食品相关产品

20

7—11

4700

1

4

14-1

技术规范修订及验证

金属材质食品相关产品

15

7—11

4700

1

14-2

15

7—11

4700

1

5

15

技术规范修订及验证

搪瓷材质食品相关产品

10

7—11

4700

1

16

技术规范修订及验证

陶瓷材质食品相关产品

10

7—11

4700

1

6

17

技术规范修订及验证

橡胶材质食品相关产品

10

7—11

4700

1

18

技术规范修订及验证

玻璃材质食品相关产品

10

7—11

4700

1

7

19

技术规范修订及验证

洗涤剂食品相关产品

10

7—11

4700

1

20

技术规范修订及验证

消毒剂食品相关产品

10

7—11

4700

1

8

21

技术规范修订及验证

涂料食品相关产品

10

7—11

4700

1

22

技术规范修订及验证

油墨食品相关产品

10

7—11

4700

1

注.投标人结合自身能力对以上各包进行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中标人应产出相应材质食品相关产品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与监督管理技术规范》(2021年修订版)、《2021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与监督管理技术规范修订研究工作报告》及每家企业验证结果材料。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中标人应将技术规范修订及验证结果等信息录入信息化系统。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中标人及其人员应对在所承担项目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如(但不限于):技术规范内容、企业生产信息等,不得对外泄露。

4.3 第23包: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协助编制和评审食品相关产品全过程监督检查及风险监测技术指标和要求,开展数据信息采集、过程技术咨询、机构评价考核等,利用数据分析技术对结果进行研判分析,并提出后续工作建议。对2021年全国食品相关产品全过程监督检查技术数据分析、风险监测潜在风险项目的研判、监管人员状况和监管经费匹配度的分析等可能存在潜在风险的监管信息进行研究。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规定。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应保证能够完成成果要求中的工作内容。

2)工作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规定。

(4)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序号

包号

包内容

实施地点

服务期限

数量

包预算(万元)

1

23

业务支撑工作

北京

7月-12月

1项

75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工作开展前,应组织基础资料收集及现状调研,确保数据全面,准确、保障工作科学性和合理性。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任务完成后,中标人将成果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形成汇总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通过汇总材料对中标人的技术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评审通过后,采购人会按照技术合同要求对其支付相应费用。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投标人必须对标准文件以及由甲方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投标人必须遵守与甲方签订的保密协议,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标书以及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六条: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规定;(2)投标人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的规定;(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4)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以下条款适用于第1-1包——第3-2包、第7-1包——9-2包:(5)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有效期能覆盖相关产品任务的完成,具体时间详见采购需求表)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站承担检验工作的,可提供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站有效期内(有效期能覆盖相关产品任务的完成,具体时间详见采购需求表)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以“法人单位名称(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站名称)”的形式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6)投标人应具有能全部覆盖所投产品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相关产品检验项目、依据及方法等要求详见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30日 至2021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方式获取

方式:1.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获取,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3.方式: (1)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具体详见:附件 平台投标指导书 (供应商全电子流程操作手册)),注册审核电话:400-680-8126。 (2)注册完成后,按网上操作流程支付平台信息技术服务费,服务费为:200元/包。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线上支付(支持个人用户或企业用户,包括:银联快捷支付、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等多种方式),平台自动开具电子普通发票(发票内容为:信息服务费)。 (3)平台信息技术服务费支付成功后,按网上流程操作下载本项目技术支持资料。 (4)客户服务热线支持:400-680-8126。 4.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开标。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为了避免可能的网络拥堵,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4小时之前完成加密上传。

1.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品目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货物和服务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工程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

(4)投标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

(5)本项目鼓励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和中小企业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具体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第三章评标办法内容不一致的,以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为准。

2.办理CA电子证书

本项目将通过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电子招标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进行网上全流程招投标,有意向的投标人须在平台注册后办理CA电子证书,使用CA电子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加密)递交、参加开标等招标投标操作。办理CA电子证书后,也可以使用CA电子证书参加在本平台进行的其他全流程招投标项目。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均须自主线上办理CA证书。办理CA电子证书有关事项如下:

(1)办理时间:请于开标前1周完成办理并检查确认可正常使用。

(2)办理程序:投标人须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线上办理,按要求在平台完成信息填报即可。CA证书办理完成后,将由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邮寄实体CA证书。具体详见:附件 平台投标指导书 (供应商全电子流程操作手册)V6.0.3。

7×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支持:400-880-9888

CFCA客服电话:400-880-9888

CFCA微信公众号:CFCA-400880988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联系方式:010-886523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联系方式:010-633484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睿铭

电 话:  010-63348494

 

ccgp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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