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3/17-QT-02)
项目所在地区: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大厦外保服务项目华电大厦地下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后勤服务类班车)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NaN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3/17-QT-0201 | 华电大厦地下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 | 停车场管理服务 | 500 |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大厦地下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招标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的一个或多个类别。投标单位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8.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2018-2020年)。
9.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2年( 2019 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 2 项同类型、同规模项目的停车场服务业绩,单年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10.本项目的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为联合体、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使用非投标人企业(公司)以外的个人、团体或其他法人企业(公司)。
11.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咨询、实施的项目未发生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如曾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范围内承接项目,应没有将项目进行分包、转包或严重违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6-24 17:00到2021-07-0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6-24 17:00到2021-07-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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