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3项植被恢复或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施工性质应为道路边坡或平台绿化),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1年6月29日9时起至2021年7月4日17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