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2021年第15批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20210619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40个车位的配套充电设施。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开始日期: 2021 年5月30日
计划结束日期: 2021 年6月20日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服务期限) | 文件价格 (元) |
1 | 2021-QT-BJGS-0000-1-0039-1/1 | 国家电投京东大兴分拣物流园充电站项目设备及建安工程 | 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40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4台、直流充电终端40个、充电监控系统、电缆及施工辅材及服务。投标人应完成工作包含:设备及其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项目实施过程中文件的整理及移交、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补贴(如有)的申请等全过程的所有相关工作 | 工期要求:计划实施周期: 20 日历天 | 1000 |
注:以上范围为参考参数及数量,具体内容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国家电投京东大兴分拣物流园充电站项目设备及建安工程 |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简称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具备通勤、公交、环卫、出租、物流、邮政等单位专用场站工程施工的管理业绩,年龄不大于55周岁。 3、投标人应为所投充电设备的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或充电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原厂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近三年内必须有至少1000台直流充电终端或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隶属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由招标人确认投标单位。 2)信誉要求: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辑作者为特定的同一个人均认定串标,机器自动赋予通用名称的除外);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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