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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53F00621001287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挡土墙建设项目

   日期:2021-07-02     浏览:0    

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挡土墙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53F00621001287

1.项目基本情况

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挡土墙建设项目 招标人为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的委托,对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挡土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挡土墙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E53F00621001287

2.3招标范围: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挡土墙建设项目,在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地界范围内西南角的规划坡地缺口建设长约80m,坡脚与坡顶约8至12m的挡墙,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项目实施地点:玉溪市研和工业园区(粮食物流产业园),招标人指定地点。

2.5项目完成时间:7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6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

2.7拦标价: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及单价均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对应招标控制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揽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后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并附相关说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至今(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今,下同)具备1个以上(含1个) (类似业绩:指合同金额不低于25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应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

3.5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贰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拟配备的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管理人员非建设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书。

3.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7信誉要求: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对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3.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完成网上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于开标现场缴纳。

4.3投标人完成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报名及代理公司开标现场缴费后,方视为具备投标资格,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北京时间2021年7月29日09时00分(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5.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60.160.190.130:800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电子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要求:

(1)现场递交:投标人于网上上传完成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网上公告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1 (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具体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

(4)递交投标文件人员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居民身份证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需额外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时无需提供)以证明其身份。

(5)开标要求:投标人须于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现场解密上传的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无法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与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www.ynzbw.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南北大街4号

联系人:金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编:650032

联系人:刘羽飞、黄锐、崔宇波

电话:0871-65324338

传真:0871-65324337

电子邮件:11493342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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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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