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昌区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疾病筛查提质改造项目医疗设备采购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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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吐鲁番市高昌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01日 23:1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02日至2021年07月09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3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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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吐鲁番市高昌区青年路670号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7月22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写字楼商业综合楼1A座902室 | ||
预算金额 | ¥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祁茹月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09956282 | ||
采购单位 | 吐鲁番市高昌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吐鲁番市高昌区东环路7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7955120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吐鲁番市高昌区青年路67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609956282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其他。2.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5.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政策。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招标内容);3.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本项目的相关内容)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本项目的相关内容);4.提供所投医疗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须出具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复印件);5.进口产品国外生产企业给中国区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中国区总代理的公章)、进口产品中国区代理给投标人授权证明原件;6.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单位近3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及人员明细(体现并含有委托人);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10.其它由法律法规要求的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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