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第八师干线公路服务设施项目第三合同段-省道S713坎五公路花园服务区、135团、石总场停车区工程(BTJY08JTGK2021012)已经由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河子公路养护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八师干线公路服务设施项目第三合同段-省道S713坎五公路花园服务区、135团、石总场停车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立项批复投资额为20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99.99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企业已办理进疆信息登记。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中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行为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不得参加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7月02日 00:00:00至2021年07月08日 23:59:00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
六、开标地点
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北三路41小区120栋三楼开标厅)
七、其他说明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九、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