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临沧市进一步提升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应疫指发〔2021〕16号)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临沧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临沧市提升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项目临沧市人民医院牵头车载CT、体外膜肺氧合机(ECMO)、负压救护车紧急谈判采购(B标包)进行紧急谈判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紧急谈判采购活动。
二、采购内容
2.1项目编号:Q53A00421001384-002
2.2采购范围:
包号 |
设备名称 |
联合采购单位 |
数量 |
B |
体外膜肺氧合机(ECMO) |
临沧市人民医院 |
1台 |
2.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交货期、交货方式:签订合同后7天,完成安装调试验收。
2.5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符合业主采购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所提供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上的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提供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3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三年(2018年-2020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扫描件(须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内容可为近三年(2019年-2021年)任意两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7月02日至2021年07月0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
4.2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
4.2.1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在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08室获取采购文件。
4.3采购文件售价:¥600元/包,售后不退。
4.4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7月08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2021年07月08日09时3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3楼多功能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http://www.ynzbw.com)转发,别无它处,谨防受骗。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沧市人民医院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塘街116号
联系方式:0883-213757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电话:13658868204、13668754194
联 系 人:刘彦威、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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