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司南宁电厂职工活动中心建设施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西公司南宁电厂职工活动中心建设施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504012,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建设职工活动中心一栋,主要功能满足举办室内活动需要,轴线尽寸为24米宽、42米长;目前场地为停车场,该建筑物基本采用桩基、屋顶为轻钢结构,单层;外墙大部份采用玻幕墙,地面采用专业运动地面;具体详见招标相关图纸。
招标范围:含但不限于材料及设备采购、运输、现场保管、装、运;办理与施工有关的一切手续,办理开、竣工资料,工程结算等所有工作。由投标方包工包料完成。含桩基检测、建筑物标识、原绿化、停车位拆除及因施工损坏的设施恢复工作。
2.2其他:(1)施工用水、用电招标方仅提供接入位置,由投标方自行接通连至施工现场。
(2)根据本项目2021年必须完成的要求,整体工期按150天进行控制,以现场实际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工期,最晚完成时间详见技术规范书。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办公楼或公寓楼施工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竣工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施工劣迹记录。
(2)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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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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