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东公安分局超宽光谱全物证搜索摄录系统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 ||
采购单位 | 宁东公安分局 | ||
行政区域 | 灵武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04日 18:2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05日至2021年07月0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邮件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7月26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臻君大厦7楼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5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保伏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95011333 | ||
采购单位 | 宁东公安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东文萃东路与广场东路交叉口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马保伏 188950113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臻君大厦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经理18895011333 |
项目概况
宁东公安分局超宽光谱全物证搜索摄录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BGJ2021-0701
项目名称:宁东公安分局超宽光谱全物证搜索摄录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数量 | 供货期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宁东公安分局超宽光谱全物证搜索摄录系统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1套 | 30日历天 | 510000.00 | |
预算合计: | 51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席令第6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宁财(采)发【2014】1057号),参加政府采购的小微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人对参与本项目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大、中型企业对待。(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加盖公章,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5日 至2021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发送12143467@qq.com进行报名。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臻君大厦7楼会议室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东公安分局
地址:宁东文萃东路与广场东路交叉口南
联系方式:马保伏 18895011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臻君大厦7楼
联系方式:张经理18895011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保伏
电 话: 18895011333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