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安全保卫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安全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05日 14:0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6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7月05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余小姐、齐先生、黄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7258495-107 |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柯老师,020-84115084-80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8725849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中大招(服)[2021]09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安全保卫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一)中标人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其中之一:
(1)在广州市进行工商登记并持有广东省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持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已向广州市公安局提交设立分公司备案材料【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证明》(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多证合一”栏目中公示的在广州市设立分公司备案反馈结果查询截图)】。”
更正为:
(一)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其中之一:
(1)持有广东省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2)持有广东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承诺:如中标本项目,在开始提供保安服务之前取得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备案回执。(投标文件中须提交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对本条款内容有效承诺的书面材料<格式自拟>原件。)
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7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文件内容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出相应调整。已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书面(传真)确认已获悉本更正公告,不论投标人是否书面确认,本更正公告一经指定媒体发出,视为有效送达。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联系方式:柯老师,020-84115084-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联系方式:020-872584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小姐、齐先生、黄先生
电 话: 020-87258495-107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