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附属中学教室护眼灯采购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室内照明灯具 | ||
采购单位 | 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校 | ||
行政区域 | 重庆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05日 17:3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6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7月05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雷九红、任海燕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3-68881331-9072、15215004139 | ||
采购单位 | 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重庆市北碚区杜家街4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老师 023-683560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A座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雷九红、任海燕 023-68881331-9072、15215004139 | ||
附件: | |||
附件1 | 附件:项目技术需求.doc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附中AZF2021-A-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附属中学教室护眼灯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重新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 采购需求”中“二、项目技术需求”的全部内容(详见附件:项目技术需求),各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二、项目技术需求”应以本次发布的内容为准。
2.现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 采购需求”第三条 “三、样品要求”“(一)样品清单及要求”中“LED教室灯2”第1项作如下更正(本项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更正前的要求 | 更正后的要求 |
1.采用一体式LED棱镜防眩灯具,不接受组合式灯具,灯具外框材料必须为铝合金材料,表面应做喷涂处理。 | 1.采用一体式LED棱镜防眩灯具或格栅防眩灯具,不接受组合式灯具,灯具外框材料必须为铝合金材料,表面应做喷涂处理。 |
- 现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等”中“符合性检查资料表”第3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的“技术要求”的评审标准的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本项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更正前的要求 | 更正后的要求 |
(2)磋商文件第二篇 采购需求第二条“二、项目技术需求”,非★和非※条款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2分,有六条及以上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响应处理。 | (2)磋商文件第二篇 采购需求第二条“二、项目技术需求”,非★和非※条款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2分,有七条及以上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响应处理。 |
4、现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等”第三条“三、评审标准”中的“技术部分(56%)”的评审标准重新发布如下:
2 | 技术部分(56%) | 技术参数(27分) | 1.起评分: 有效响应人的起评分为27分。 2.扣分条款: (1)磋商文件第二篇 采购需求第二条“二、项目技术需求”,带★号标注的条款,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5分,有四条及以上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响应处理。 (2)磋商文件第二篇 采购需求第二条“二、项目技术需求”,非★和非※条款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2分,有七条及以上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响应处理。 | |
核心产品(LED教室灯1)的产品质量评价 (10分) | 1、人体的电磁辐射要求:满足20kHz~10MHz感应电流密度系数≤0.1的,得2分; 2、显色指数:R9≥60的,得2分; 3、为使教室课桌面达到最佳的照度、照度均匀度与防眩效果,维护系数:0.8时,课桌面的维持平均照度大于310lx,统一眩光值(UGR)<16,均匀度>0.75,得2分; 4、灯具色容差(色品容差):≤4SDCM的,得2分; 5、为保证灯具对学生的安全性,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蓝光危害指标LB≤30的,得2分; | 提供含有CMA、CNAS和ilac-MRA标志的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且加盖供应商鲜章 | ||
实施方案(9分) | 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满足本项目需求的进度计划安排,②人员配备方案。 1.供应商制定的进度计划安排应首先满足本项目关于交货期的时间要求,在此基础上,若交货期每提前1天,加1分,最多加3分。 2.在满足磋商文件第二篇 采购需求 “二、项目技术需求”中安装人员6人的基础上,供应商每多增加1名安装人员【安装人员应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的,加1分,本项最多加4分。(注:提供安装人员名单、性别及所有安装人员证书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应加盖供应商鲜章); 安装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每天实际到岗安装人员、人数进行核查,如与响应时承诺不符,采购人有权按照1000元/人/天进行处罚,安装期间到岗人员、人数与响应时承诺不符累计超过5人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要求其恢复教室灯具原状。 3.供应商应承诺在成交后,最迟在安装调试完成后10日内(含10日),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涵盖磋商文件中所有技术参数的检测报告,相关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在此基础上,若承诺提供检测报告的最迟时间为在安装调试完成后3日内(含3日)的,得2分;若承诺提供检测报告的最迟时间为在安装调试完成后5日内(含5日)的,得1分;若承诺提供检测报告的最迟时间为在安装调试完成后7日内(含7日)的,得0.5分。其余不得分。(提供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 |||
样品(10分) | 1.为便于灯具的清洁、维护,LED教室灯1(核心产品)的防炫格栅应便于拆卸、安装。拆卸、安装非常方便、非常轻松的,得5分;拆卸、安装比较方便、比较轻松的,得3分;拆卸、安装比较困难的得1分。 2.根据所提供灯具样品喷涂工艺、颜色及表面光泽度、材质等综合评价。 喷涂工艺非常好,颜色非常均匀,表面非常光泽,毫无颗粒感,材质上等得5分; 喷涂工艺比较好,颜色比较均匀,表面比较光泽,很少的颗粒感,材质中等得3分; 喷涂工艺一般,颜色不均匀,表面不光泽,有很强的颗粒感,材质差得1分; 注:未按照样品清单提供全部样品者不得分。 |
本更正公告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更正日期:2021年07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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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南大学附属中学校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杜家街43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23-68356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A座5楼)
联系方式:雷九红、任海燕 023-68881331-9072、15215004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九红、任海燕
电 话: 023-68881331-9072、1521500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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