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FWZX-W1002
项目名称:某部2021年下半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为4个包,第1包:禽畜肉类、第2包:蔬菜水果、第3包:水产调料、第4包:牛奶饮料。具体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可同时对所有标包进行投标,但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 2个。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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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三)供应商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供应商黑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企业经营无不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四)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六)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或普票)且含有副食品种类明细(提供已开具过的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七)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配送能力,必须在新疆喀什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6日 至 2021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
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22层
联系方式:李鹏飞18911319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鹏飞
电 话: 18911319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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