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西热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脱硝催化剂再生辅助加工框架协议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1-07-3-054)
项目所在地区:各项目具体所在地
1. 招标条件
本苏州西热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脱硝催化剂再生辅助加工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苏州西热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脱硝催化剂再生辅助加工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段1 | 山东蒙东区域脱硝催化剂再生辅助加工 | 威海、曲阜、莱芜、德州、辛店、伊敏等项目脱硝催化剂再生辅助加工 |
标段2 | 湖北山西区域脱硝催化剂再生辅助加工 | 应城、荆门、阳逻、左权等项目脱硝催化剂再生辅助加工 |
标段3 | 江苏上海区域脱硝催化剂再生辅助加工 | 南京、淮阴、石洞口等项目脱硝催化剂再生辅助加工 |
2.2 建设地点
标段1:威海、曲阜、莱芜、德州、辛店、伊敏
标段2:应城、荆门、武汉、左权
标段3:南京、淮阴、石洞口
2.3 规模
标段1:投标方负责对威海、曲阜、莱芜、德州、辛店、伊敏六个项目脱硝催化剂再生项目(共3254m3),按照招标方的技术要求,进行辅助加工。
标段2:卖方负责对应城、荆门、武汉(阳逻)、左权四个项目脱硝催化剂再生项目(共2298.7m3),按照买方的技术要求,进行辅助加工。
标段3:投标方负责对南京、淮阴、石洞口三个项目脱硝催化剂再生项目(共1256m3),按照招标方的技术要求,进行辅助加工。
2.4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标段1:本次招标是为(1)威海电厂3、5号机组脱硝催化剂(460m3)(2)曲阜电厂1号机组脱硝催化剂(252m3)(3)莱芜电厂6、7号机组脱硝催化剂(674m3)(4)德州电厂5、6号机组脱硝催化剂(880m3)(5)辛店电厂5、6号机组脱硝催化剂(464m3)(6)伊敏电厂1、2、3、4、6号机组脱硝催化剂524m3。
以上合计再生催化剂3254m3。
标段2:本次招标是为华能应城电厂2号机组脱硝催化剂(428.7m3)、华能荆门热电1、2号机组脱硝催化剂(545.2m3)、华能武汉电厂1、2、4号机组脱硝催化剂(1066.8m3)再生辅助加工服务、华能左权煤电2号机组脱硝催化剂(258.0m3)。以上合计再生催化剂2298.7m3。具体信息如下:
(1)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体积量428.7m3(2)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体积量272.6m3(3)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体积量272.6m3(4)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体积量304.8m3
(5)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体积量304.8m3(6)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机组,体积量457.2m3(7)华能左权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体积量258.0m3
标段3:本次招标是为(1)华能南京电厂2号机组脱硝催化剂(214m3)(2)华能淮阴电厂5、6号机组脱硝催化剂(402m3)(3)华能石洞口二厂2、3号机组脱硝催化剂(640m3)
以上合计再生催化剂1256m3。
注:框架协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8月,约定期限内的采购数量为预测数量,而非承诺。以该期间实际订单需求数量为准。投标人承诺了解采购数量可能存在此类变化并同意接受,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单价不调整。
2.5 交货地点
标段1:威海、曲阜、莱芜、德州、辛店、伊敏
标段2:应城、荆门、武汉、左权
标段3:南京、淮阴、上海
2.6 交货期
危废转运时间:接到招标方通知后30个工作日以内。
再生工期:各个项目开始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接到通知后需30天内完成转运联单办理,单个项目再生工期20天。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物类别:废脱硝催化剂HW50,772-007-50;核准经营方式:利用)的单位,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项目执行期间必须有效,投标截止日前该资质需正常运行满1年,且许可证期限不得少于3年。
(3)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6台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脱硝催化剂工厂再生或再生辅助加工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页、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3份跨省废脱硝催化剂转移业绩(以跨省转移联单为准)。
(5)投标人近五年内在国内无催化剂再生工程技术指标(活性、通孔率、SO2/SO3转化率、脱硝效率、氨逃逸)严重不合格案例。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进行投标。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7月 7日 09 时 00 分起至 2021 年7月14日 17 时 00 分止。
获取方式:
4.1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需从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购买标书: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进入项目>招标公告>勾选标段>点击右侧“立即购买”按钮>“加入购物车”购买标书。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扫码支付;或点击招标文件>立即购买即可生成订单。
4.3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下载标书: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采信息>搜索要参与的招标项目>进入项目>招标文件>>立即查看,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附件。
4.5 编制投标文件:请在投标响应界面处,点击要参与的标段,分别打开商务标、技术标和价格标(如果有)三部分投标文件在线进行编制和评审响应。编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4.6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7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标段1售价1000元,标段2售价1000元,标段3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注:集中解密方式,投标人需使用 “中招互连”APP在投标管家参与项目。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可选择使用“中招互连”APP在投标管家参与项目。使用“中招互连”APP扫码加密。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时,登录“中招互连APP”的手机号必须保持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传电子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7月26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达开标时间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智能招评标系统点击开标按钮,投标文件将自动在服务端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唱标。唱标完成后,各投标人在投标管家开标菜单处,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盖章并提交开标结果。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 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需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使用投标管家登录、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 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还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数字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与网上开标。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数字证书。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数字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西热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培源街8号
联 系 人:何川
电 话:0512-68098685
电子邮件:hechuan3333@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400-010-1086转8323
电子邮件:148311576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