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辰码头公司2021年推耙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NJ2021-07-BJGY-027 )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南京
1. 招标条件
南京港龙潭天辰码头有限公司2021年推耙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南京港龙潭天辰码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京港龙潭天辰码头有限公司2021年推耙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1台功能完整的推耙机及其必须的消耗材料和常用工具,包括安装运输、技术服务等。
2.2交货地点:南京港龙潭天辰码头有限公司内。
2.3交货期:合同签定之日起16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驱动系统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功率大于或等于58KW的推耙机的销售量不低于5台(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提供合同等清晰影印件并加盖公章)。
3.2.3.项目安全员要求:必须具备专职安全员证书,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7月 8日9:00起至 2021 年 7月13 日17:00止。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21 年 7 月 8 日9:00起至 2021 年 7 月 13日17:00止(网上报名时只需上传购买招标文件的电汇底单,具体汇款信息如下),潜在投标人先将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指定账号,缴费后将电汇底单上传至平台(报名时上传材料只需上传电汇底单,无需上传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费电汇至指定账号,购买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电汇底单上传至华能电子商务平台后,投标人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招标文件费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
账号:323401880000450330000014
注:招标文件费务必由投标人账户将一次汇入招标机构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汇款时请注明对应标段招标编号+项目名称,以便查对核实。
联系人:招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 7月 19 日 9 时 00 分
5.2 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传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1 年 7月19 日 9时 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链事业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港龙潭天辰码头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疏港大道1-4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9941988326
电子邮件:3919976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7号翔达大厦10层
联 系 人:武先生
电 话:18519299309
电子邮件: hnnecc201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