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扩建项目—电缆材料采购(BTJY08GCGK2021336)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师发改综﹝2016﹞83号、石住建发﹝2016﹞256号、八师发改(投资)函﹝2020﹞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河子市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扩建项目—电缆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项批复投资额为2446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394.63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内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3321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61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070平方米)。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 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能提供本次招标范围内合格货物和优质服务,并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及产品检验报告。若是经销商要有本次招标材料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的供应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提供本次设备及配件的供应、维护能力。在项目所在地能够长期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 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7月08日 20:00:00至2021年07月14日 00:00:00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网上获取。
六、开标地点
八师开标一厅
七、其他说明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
九、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