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铁岭市城市发展服务中心老城区道路维修材料采购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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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铁岭市城市发展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铁岭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08日 21:0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08日至2021年07月14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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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宁仟和招标有限公司(铁岭市新城区泰山路18-D西1号1-10)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7月28日 09:50 | ||
开标地点 | 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7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培俭 | ||
项目联系电话 | 72676088 | ||
采购单位 | 铁岭市城市发展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铁岭市新城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4-728006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仟和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铁岭市新城区泰山路18-D西1号1-10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4-72676088 |
一、货物清单
提供正规检测报告及检测资质能力认证书,提供铣刨(20000平方米),运输、摊铺,压实等工序服务。
二、货物要求
1、本项目包含铣刨(20000平方米),运输、摊铺,压实工序费以及税金、人工、验收等一切费用。
2、按甲方要求将材料运输至施工现场并按要求进行摊铺、喷洒、压实等工序服务,材料质量保质期5年。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满足甲方供货需求及供货时间要求。
4、供货结束后,甲方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根据甲方的实际使用量逐步付清款项。
三、技术要求
1、为满足用户对货物摊铺实际使用需求,确保工程质量不受影响,供应商货物需运送至用户指定供货地点,且货物到达地点时温度高于120℃。
2、供应商需满足用户多段施工对货物需求量,货物满足日供量3000吨及以上。
3、供应商需提供正规检测报告及检测资质能力认证书,集中供货100吨以上沥青混凝土时,供应商应提供运输、摊铺,压实等工序服务。
4、投标人必须有道路施工相应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技术人员。(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特定资格要求中证件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采购文件领取可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采用非现场方式领取文件的须将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lnqhzb@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采用非现场方式领取文件的截止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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