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宜春沟流域片区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七标段)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乡宁县宜春沟流域片区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乡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乡行政审批发〔2021〕12号批复,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乡宁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的委托,山西益硕 作为招标代理人,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编号:SXYS-2021-043-02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栽植连翘120.3h㎡。 2.4 建设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6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资金以及县财政资金 2.7 标段划分: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为方便工程的施工组织和管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2个标段,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本次标段内容如下: (1)第Ⅶ标段 合同 合同编号:XNXYCGLYPQZHZLGC-JZ-TJ-007(2021) 工程内容:栽植连翘120.3h㎡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潜在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主要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须符合水利水电专业要求并取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各主要工作岗位须满足持证上岗条件; 3.5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和财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合法的工资关系证明、劳务合同,并提供(2021年1月-2021年3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养老保险),如提供的证明存在虚假,按废标处理; 3.6近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 3.7各投标人应主动提交尚处于有效期内的不良信息及行政处罚信息,如无此类情况,需附投标人承诺说明(投标人需同时满足: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黑名单”中;②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失信曝光”栏“失信黑名单”中)。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7月09日至2021年07月15日 4.2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采用传统投标的方式进行,将纸质投标文件打印成册,胶装密封,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2 日15时00 分。 6.2递交地点为临汾市 (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主体须在开标前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接受扫码登记、体温测量。因未按时到达现场,造成损失后果自负。 7.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