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项目仪器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多功能一体机 | ||
采购单位 | 桂平市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桂平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12日 12:48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880.08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潘彩云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5-4550123 | ||
采购单位 | 桂平市教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桂平市县府街 155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凯琪,0775-339266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圣元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08号(中强普罗旺斯)77幢1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潘彩云,0775-4550123 | ||
附件: | |||
附件1 | 质疑函回复.pdf |
广西圣元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桂平市教育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项目仪器设备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项目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GZC2021-G1-50124-GXSYD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彩云
项目联系电话:0775-455012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桂平市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桂平市县府街 155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凯琪,0775-33926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圣元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彩云,0775-4550123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08号(中强普罗旺斯)77幢12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质疑答复函
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南宁市稳居家居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沙井镇智和村松柏坡8队46-1号
法定代表人:卢春稳 联系电话:13393666219
授权代表:何日强 联系电话:13687719093
邮编:530033
我公司于2021年7月2日下午收到南宁市稳居家居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直接递交的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GGZC2021-G1-50124-GXSYD)的《质疑函》原件。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经详细审查并征询采购人意见,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质疑供应商认为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A分标中课桌椅的型号规格参数模糊不清,前后矛盾,具有指向性,是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应给出明确的参数和图纸。
质疑事项1回复:本项目A分标中课桌椅的型号规格是根据GB/T3976-2014《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的规定设定,其规格型号参数与图纸均符合此标准的要求。参数中课桌椅的材料和结构要求中已经明确了课桌椅应采用左右两边均为双柱的升降式结构,此结构通过立柱的滑槽和侧板提供升降功能,与课桌、课椅立脚的金属管件采用椭圆管整体弯制成型并无冲突。GB/T3976-2014《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为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设定符合国家标准的课桌椅参数,并没有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综上所述,本条并未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质疑供应商认为课桌椅采购需求参数表中的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条不属于实质性响应条款,可以提供也可以不提供,应删除。
质疑事项2回复:A分标项目需求表参数表中的商务要求明确规定了:“5、本表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必须满足,否则视为投标无效,非★号项不满足8项及以上的(含8项),视为无效投标。”,故以上非实质性条款不删除,投标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投标。
质疑事项3:质疑供应商认为根据A分标的参数设置,双层床的金属件重量不可能超过50KG,如按参数要求制作双层床架但重量却达不到要求的不小于50kg,验收时该按照那条规定?
质疑事项3回复:已将“双层床的金属件重量应不小于50kg”此条删除,详见本项目更改公告三。
质疑事项4:质疑供应商认为A分标双层床采购需求参数表中的第八条不属于实质性响应条款,可以提供也可以不提供,应删除。
质疑事项4回复:A分标项目需求表参数表中的商务要求明确规定了:“5、本表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必须满足,否则视为投标无效,非★号项不满足8项及以上的(含8项),视为无效投标。”,故以上非实质性条款不删除,投标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投标。
质疑事项5:质疑供应商认为A分标课桌椅、双层床架属于普通家具,商务要求中却要求投标人或委托服务商须具备“设备报修服务平台”且此条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是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5回复:已将商务要求中★3、投标人或委托服务商须具备“设备报修服务平台”,平台服务需达到如下功能:(1)(略)~(9)(略)整条删除,详见本项目更改公告三。。
质疑事项6:A分标的评分方法中将“设备报修平台”设置为加分条款,是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6回复:采购人本次采购的课桌椅、双层床数量将近2万套,数量巨大且需要分散供货至各市县乡的中、小学中,对售后服务的要求极高。为了直接使用产品的各地中、小学校能方便、及时的报修故障设备,享受优质售后服务,故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将“设备报修平台”设置为加分项的一部分,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综上所述,本项并未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7:质疑供应商认为评标方法中有“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是中国或省级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的得2分,满分2分”此条违反了“不允许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规定。
质疑事项7回复:已将A分标评标方法中“6)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是中国及省级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的得2分,满分2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此条删除。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我公司将把有关情况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特此复函。
广西圣元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2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80.08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