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国华投资 东台海上风电 国华竹根沙H1#海上风电场项目增殖放流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 东台海上风电 国华竹根沙H1#海上风电场项目增殖放流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004263,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华竹根沙H1#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江苏辐射沙洲的竹根沙海域,为江苏省管辖海域(省管区),离岸距离约37km。风电场形状呈不规则多边形,东西长约为14km,南北宽约为7.5km,涉海面积30.1km²,项目拟安装50 台单机容量4.0MW 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00MW,同时项目配套新建一座220kV 海上升压站。
2.1.2招标范围:大黄鱼及大黄鱼标志鱼、半滑舌鳎及半滑舌鳎标志鱼、黑鲷及黑鲷标志鱼、菊黄东方鲀、黄姑鱼、文蛤、大竹蛏的人工增殖放流,即通过向天然水域投放水生生物苗种来达到恢复或增加渔业资源种群数量和资源量的目的。
2.1.3计划工期:本次招投标活动采取一次性招投标,2022年年底前分品种进行放流。
2.1.4工程质量要求:通过海洋渔业主管相关部门验收。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拥有地市级以上水产良种(繁育)场(基地)资格,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之内,许可证上须包含本次招标所有鱼种。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海洋放流项目的合同业绩10份;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至少具有海洋增值放流项目合同业绩1份,累计至少具有海洋放流项目的合同业绩10份。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放流鱼种相关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联合体的各成员均应有地市级以上水产良种(繁育)场(基地)资格及《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至少包含一种本次招标鱼苗种类,联合体所有成员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累计后,应包含本次招标所有鱼种。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注册方法详见: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16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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