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汾邢高速公路汾孝东互通连接线道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SG2102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 一、招标条件 汾阳市汾邢高速公路汾孝东互通连接线道路工程(招标项目编号:D3201150734001314001),已由汾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汾发改审发[2019]26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由汾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汾发改审发[2019]40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汾阳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汾阳市道路交通工程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汾阳市演武镇东大王村、西大王村,建设标准为二级公路,全长2.215公里,路基宽度为10米,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设计速度采用60km/h,全线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一级。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 001不分标段,该标段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涵洞及交安设施工程、绿化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1不分标段,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2、若投标人为施工特级、一级资质,须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持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公路工程专业),作为项目经理近五年(2016年7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持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作为项目总工近五年(2016年7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技术管理,同时持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5.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6、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18年7月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7-14 17:00:00 至2021-7-19 17:00: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旺采网山西交易平台(sx.5ibid.net)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标书售价:招标文件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 “交易市场主体库”栏目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jyzt.sxzwfw.gov.cn/ztxxzc/index.jhtml)。 2.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 (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辑器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8-04 09:00:00 递交地址:sx.5ibid.net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8-04 09:00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价法。 3、本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旺采网山西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汾阳市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汾阳市道路交通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45388399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通畅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寇庄西路92号君泰风尚写字楼6层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51-8780558 电子邮件:12162219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