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鄂烟工〔2020〕35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红安卷烟厂保安服务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项目内容包括厂区、库区等招标人指定地点的保安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门卫、巡逻、守护、秩序维护、安全检查、车辆及外来车辆停放、安全技术防范、视频监控、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监控以及招标人临时安排的工作等。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内容。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拟服务 起止日期 |
最高投标 不含税单价(元/小时)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1 |
保安业务外包服务 |
3年 |
17.64元/小时 |
1 |
需求一览表:
作业岗位 |
作业模式 |
预计工作量(单位:小时/天) |
备注 |
一号大门门岗 |
倒班 |
40 |
倒班岗位,分早、中、夜三班工作,每月连续作业。 |
二号大门门岗 |
倒班 |
32 |
|
三号大门门岗 |
倒班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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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仓库门岗 |
倒班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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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门岗 |
倒班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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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中心 |
倒班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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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站门岗 |
倒班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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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岗 |
倒班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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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长 |
白班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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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一天工作量合计(单位:小时) |
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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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不含税单价 |
17.64元/小时 |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
1.4服务地点: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 。
1.5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
2.2.1具备省级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7月15日8时30分至2021年7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在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标书发售窗口(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获取: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上报名系统http://27.17.58.86:8003/plug-in/apop/login/login.html。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9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8月5日9时30分。
6.3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9号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430077
联系人: 袁海涛、周宇、李一周
电话: 027-87273615 传真: /
电子邮箱: 3486854317@qq.com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 安全保卫科
地址: 红安县城关镇红金龙大道1号
联系人: 胡先生
电话: 0713-5274116
电子邮箱: hxl69193@163.com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 法律与改革科
联系人: 祝女士
电话: 0713-5274618
电子邮箱: hazhhp@ha.hbtobacco.cn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 纪检监察科
联系人: 韩先生
电话: 0713-5257110
电子邮箱: hahxj@ha.hbtobacc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