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昌区全民健身中心提质改造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吐鲁番市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17日 19:5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19日至2021年07月2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吐鲁番市高昌区示范区和平街11幢2层201号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8月09日 17:00 | ||
开标地点 | 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莉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99902201 | ||
采购单位 | 吐鲁番市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吐鲁番市高昌区葡萄镇那孜库木路10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5-761586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吐鲁番市华域天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吐鲁番市高昌区示范区和平街11幢2层2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699902201 |
项目概况
高昌区全民健身中心提质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吐鲁番市高昌区示范区和平街11幢2层201号(吐鲁番市华域天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9日 17: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2021-Z25
项目名称:高昌区全民健身中心提质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万元
最高限价:999.767773万元
采购需求:对全民健身中心排水系统、供暖系统、排风系统维修改造、配备室内外健身器材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1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4.凡参加本次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2020年7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示范区和平街11幢2层201号
售价:500元/份
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考证,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以上所有资料按要求提供证件原件备查,同时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报名时携带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8月9日 17:00(北京时间)
地点: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吐鲁番市高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吐鲁番市高昌区葡萄镇那孜库木路100号
联系人:杨林
联系方式:13579547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吐鲁番市华域天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吐鲁番市高昌区示范区和平街11幢2层201号
联系人:张莉
联系方式:0995-8637000、13699902201
ccgp